近期,大理市将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监督检查重点,派出纪律检查组对各乡镇、各部门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,以“三确保三到位”为监督执纪工作要求,架设扶贫领域纪律“高压线”,打牢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工作基础。
坚持将中央和省、州相关决策部署和“六个精准”、“五个一批”的要求作为政治纪律,严格监督检查各乡镇、各部门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工作中是否做到“三确保”。即:是否针对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常住人口,把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,扶贫对象是否做到“应纳尽纳”,确保无漏评人口;是否针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,全面纠正识别不精准的问题,扶贫对象是否做到“应退尽退”,对违规纳入、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“贫困户”是否坚决剔除,确保无错评人口;是否针对2014年、2015年认定的脱贫户进行甄别,将尚未完全解决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、实现稳定脱贫的确定为继续帮扶户,2016年认定的脱贫户,属于错退的是否重新纳入建档立卡管理,确保无错退人口。
同时,坚持挺纪在前和问题导向,立明规矩,破潜规则,架设“高压线”,严肃工作纪律。在深入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,充分调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积极性,围绕“三到位”目标开展监督执纪,即:检查动态管理工作督导组统筹各相关部门力量,深入乡镇、村组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是否到位;检查各乡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开展贫情分析、入户和工作人员履职担当是否到位;检查各乡镇、各部门积极组织贫困群众开展“自强、诚信、感党恩”主题实践活动是否到位。以有效的“三个到位”监督,引导群众树立自强意识,自觉自愿配合动态管理调查核查等扶贫工作;以严格的工作纪律,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履职尽责,查找和分析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,为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,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220余人次,监督相关扶贫部门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户1532户5488人,其中:确定拟正常退出1138户4145人,需剔除186户624人,拟新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157户554人;对2014年至2016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核定,拟认定脱贫返贫户51户164人。(杜永祥)